為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及推動融資租賃產業(yè)發(fā)展的決策部署,充分發(fā)揮司法裁判的示范和引領作用,助力企業(yè)降低訴訟風險,實現(xiàn)?谑腥谫Y租賃合同糾紛裁判尺度的統(tǒng)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等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海口中院梳理4件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典型案例予以發(fā)布。
目錄
案例一:民某公司與陳某某、方某某、海南某物流公司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
案例二: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與王某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
案例三:民某公司與梁某、潤某公司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
案例四:創(chuàng)某公司訴王某朋、華某公司、路某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
案例一
民某公司與陳某某、方某某、海南某物流公司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
【關鍵詞】售后回租自物抵押占有改定
【裁判要旨】
融資租賃交易具有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雙重屬性。對是否成立售后回租型融資租賃法律關系,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關于融資租賃合同的定義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關于融資租賃合同的特征、第二條關于售后回租型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規(guī)定,結合是否存在真實明確的租賃物、出租人是否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以及合同期滿后租賃物的最終歸屬三個方面予以認定。
【基本案情】
陳某某與某汽車銷售公司簽訂兩份《購車合同》,約定陳某某向該汽車銷售公司購買兩臺牽引車、兩臺自卸側翻半掛車。同日,民某公司與陳某某簽訂兩份《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民某公司通過售后回租方式為陳某某提供融資支持,陳某某自行選擇、購買車輛并按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度谫Y租賃合同》約定了租賃物明細、融資租賃額、起租日、融資期限、每月租金支付時間,并約定民某公司向陳某某或其指定收款賬戶支付租賃車輛價款后,租賃車輛所有權和其他權益即轉移至民某公司;在陳某某付清租金及應付款項前,租賃車輛的所有權屬于民某公司。同日民某公司向陳某某指定的該汽車銷售公司支付購車款。隨后,民某公司、陳某某與某物流公司簽訂《三方掛靠協(xié)議書》,約定將上述兩臺牽引車、兩臺自卸側翻半掛車掛靠在某物流公司名下,民某公司與某物流公司簽訂《機動車輛抵押合同》,將上述車輛抵押給民某公司并辦理上述車輛抵押登記手續(xù)。陳某某僅向民某公司支付部分租金,民某公司遂提起本案訴訟。
【裁判理由】
本案中,租賃物所有權首先通過《購車合同》由賣方轉讓給承租人陳某某,后者通過與民某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以占有改定方式將所有權交付給民某公司,同時陳某某再將該租賃物從民某公司處租回,該形式符合售后回租的特征。其次,案涉《融資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為租賃車輛界定、租金計算和支付、租賃方式、租賃物所有權歸屬和轉移、回收等事項,符合融資租賃合同特征。各方簽署的《三方掛靠協(xié)議書》《機動車輛抵押合同》《委托付款申請書》內容與前述合同能夠相互印證。據此,涉案車輛雖不是直接登記在民某公司名下,但民某公司通過合同約定取得案涉車輛所有權,向陳某某指定的汽車經銷商支付融資款項、購買車輛后交由陳某某使用、陳某某支付租金、租金付清后車輛所有權歸陳某某,兼具融資與融物雙重屬性,符合融資租賃合同關系的特征。此外,雙方約定將案涉車輛抵押給民某公司,系出租人為維護自身利益采取的保障措施,屬于融資租賃行業(yè)的常見做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關于“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作出認定”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認定雙方實際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
案例二
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與王某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
【關鍵詞】解除合同/加速到期違約金認定拍賣、變賣租賃物受償權
【裁判要旨】
1.對出租人訴求解除合同的同時又訴求承租人支付全部未付租金,人民法院對出租人釋明只能選擇其一。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但承租人未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構成違約,出租人訴求承租人支付全部已到期租金及未到期租金,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2.融資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到期欠付的租金約定違約金計付方式且該約定不超過法律保護上限的,出租人訴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對出租人訴求未到期租金產生的違約金,不予支持。
3.出租人訴求對案涉租賃物的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受償權,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基本案情】
出租人某公司與承租人王某某簽訂《融資租賃協(xié)議》,約定某公司依據王某某的選擇購買“卡特”牌挖掘機,王某某從某公司租賃設備并支付租金,王某某應按協(xié)議按時足額支付首付款、租金和其他應付款項;就到期欠付的任何租金或其他款項,按每月2%計算支付違約金;王某某未能支付任何到期租金或者其他應付款項,即構成重大違約事件,某公司有權要求王某某支付全部已到期租金、未到期租金、違約金、設備留購費及其他應付款項,王某某確認同意在其未能支付本款上述全部應付款項前,某公司有權收回設備,并處置設備,設備處置價款用以折抵王某某上述應付的款項或要求返還設備、收回設備、解除本協(xié)議,并要求王某某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損失賠償范圍為王某某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費用與收回設備價值的差額。后王某某自2021年4月未按期支付租金,自2023年6月未足額支付租金。
某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其與王某某簽訂的《融資租賃協(xié)議》,支付到期未付租金、全部剩余租金及其他費用,并訴求王某某以所有應付未付租金為基數(shù),按月利率2%向某公司支付違約金,確認某公司在王某某所有欠款范圍內對融資租賃設備的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受償權。
經人民法院釋明,某公司撤回關于解除《融資租賃協(xié)議》的訴訟請求。
【裁判理由】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20年修正)》第十條“出租人既請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全部未付租金又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告知其依照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作出選擇!币约啊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钡囊(guī)定,某公司訴求解除合同的同時訴求王某某支付全部未付租金,人民法院依法對某公司予以釋明,告知某公司應就訴求支付全部租金或者解除合同作出選擇,某公司遂撤回解除《融資租賃協(xié)議》的訴訟請求。關于租金及違約金。某公司已向王某某交付租賃設備,王某某未按約支付租金,根據合同約定,王某某已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某公司主張王某某支付已到期未付租金598327.41元、未到期租金273788.7元,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20年修正)》第九條“承租人逾期履行支付租金義務或者遲延履行其他付款義務,出租人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利息、相應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的規(guī)定及《融資租賃協(xié)議》關于違約金計付方式的約定,對于已到期租金的違約金,某公司主張按每月(以30天計算)百分之二(2%)的標準計算,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對于未到期租金的違約金,因某公司訴求王某某提前支付未到期租金中已包含利息損失,加速到期后如再支付違約金,過分加重王某某的違約責任,故人民法院對該項訴求不予支持。關于受償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在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并以拍賣、變賣租賃物所得的價款受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當事人請求參照民事訴訟法“實現(xiàn)擔保物權案件”的有關規(guī)定,以拍賣、變賣租賃物所得價款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的規(guī)定以及合同約定,對某公司訴求對設備的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受償權,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案例三
民某公司與梁某、潤某公司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
【關鍵詞】融資租賃租賃物處置價值
【裁判要旨】
融資租賃出租人自行收回并處置租賃物的,出租人應遵循公平原則并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其處置租賃物價格的合理性。在承租人未認可出租人自行處置租賃物價格且鑒定機構對收回時租賃物價值已進行評估的情況下,出租人未及時處置租賃物、處置租賃物的價款明顯低于評估價值或市場價值且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應以評估價值作為租賃物剩余價值。
【基本案情】
民某公司與梁某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由民某公司為梁某辦理融資租賃業(yè)務,租賃物為一輛牽引車,車輛總價值為431026元,租賃融資額為431026元。雙方還約定梁某將案涉車輛轉讓并以占有改定方式代替現(xiàn)實交付方式交付給民某公司,在梁某償還完所有租金和應付款項之前,民某公司為租賃車輛的唯一所有權人。
后梁某與潤某公司簽訂《購車合同》,約定梁某以378000元的價格向潤某公司購買牽引車一輛,首付款由梁某付款,余下價款由民某公司付款。同日,民某公司、梁某、潤某公司簽訂《三方掛靠協(xié)議書》,約定將購買的車輛掛靠在潤某公司名下,但是潤某公司僅為車輛名義登記人,車輛的實際所有權人為民某公司。梁某支付完畢款項后,民某公司將車輛所有權以當時狀態(tài)轉讓給梁某。因梁某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391967.48元,民某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取回案涉車輛后委托重慶某公司對租賃車輛進行鑒定評估,鑒定評估價值為230000元。民某公司自述2024年1月26日將案涉車輛處置,處置價為93000元。
民某公司訴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確認租賃車輛所有權歸民某公司及梁某承擔租金、逾期罰息、違約金等賠償責任。
【裁判理由】
本案中,梁某未按約定支付租金,民某公司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物。民某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取回案涉車輛后,委托鑒定機構評估車輛鑒定評估價值為230000元。民某公司自述2024年1月26日處置案涉車輛,處置價為93000元。民某公司收回案涉車輛后未及時進行處置,其處置租賃物的價款明顯低于評估價值且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合理性,人民法院按照出租人民某公司收回租賃物時鑒定機構出具的評估價值認定收回租賃物的價值。
案例四
創(chuàng)某公司訴王某朋、華某公司、路某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
【關鍵詞】租賃物出租人權益保護
【裁判要旨】
出租人與承租人、保證人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就承租人履行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等擔保條款,同時保證人將其名下的機動車輛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人為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基本案情】
創(chuàng)某公司(出租人)與王某朋(承租人)、路某(保證人)、華某公司(保證人)簽訂《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約定出租人依據承租人申請,購買車輛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項,將標的車輛上戶在指定的登記人華某公司名下,但標的車輛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在嚴格依據本合同約定向出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及相關費用后,有權要求出租人向其轉讓標的車輛的所有權。保證人自愿為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付款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并約定了保證范圍。同日,創(chuàng)某公司與路某、華某公司簽訂《車輛抵押合同》,約定華某公司以登記在其名下的機動車輛向創(chuàng)某公司進行抵押擔保,案涉車輛辦理了抵押登記,抵押權人為創(chuàng)某公司。創(chuàng)某公司同日將案涉車輛交付給王某朋承租使用,雙方簽訂《租賃物接收確認函》。
合同履行過程中,王某朋多次出現(xiàn)未按期履行付款義務的行為,創(chuàng)某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訴求王某朋支付未付租金、違約金及訴求華某公司、路某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裁判理由】
創(chuàng)某公司與王某朋成立融資租賃合同關系。各方約定將標的車輛上戶在指定的登記人華某公司名下,但標的車輛所有權屬于出租人創(chuàng)某公司。華某公司以登記在其名下的機動車輛向創(chuàng)某公司進行抵押擔保,案涉車輛辦理了抵押登記,抵押權人為創(chuàng)某公司。華某公司、路某作為《車輛融資租賃合同》中的保證人,承諾自愿為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付款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并在《保證人明細》上再次確認。華某公司作為車輛登記人將案涉車輛抵押給創(chuàng)某公司,創(chuàng)某公司和華某公司、路某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保證人放棄要求出租人優(yōu)先行使對標的車輛抵押權的抗辯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規(guī)定,創(chuàng)某公司可要求華某公司、路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也可以通過對案涉車輛拍賣、變賣、折價行使優(yōu)先受償權。據此,人民法院對創(chuàng)某公司訴求華某公司、路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予以支持。